2018来宾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8 浏览量:8181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有些人一直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到了要提取的时候,却不知道怎么提取。今天省呗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来宾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额度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2018来宾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来宾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职工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调离来宾行政区域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来宾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本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提取证明,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三)职工本人(或单位管理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核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经公积金核心审核,符合条件提取的,除另有规定外,公积金核心将款项转到职工所在单位,职工到单位领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三、来宾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只能提取至提取截止时间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百元以上),如提取人账户已封存,并符合销户条件的,作销户处理。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未申请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三)偿还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不含提前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四)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注:12即12个月)。


  (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来宾市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12.


  (六)职工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按百元整数提取。


四、来宾公积金提取时间


  确定购建和大修住房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购买商品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市场化运作建房的,截止到售(建)房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所载明的时间。


  (二)购买二手房的,截止到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


  (三)新建、翻修自住住房的,截止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


  (四)大修自住住房的,截止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该大修的有关证明所载明的时间。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截止银行出具的贷款清偿凭证所载明的时间。


  (六)支付房租的,截止到支付租金凭证(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所载明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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