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德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7 浏览量:3981

德宏的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德宏公积金有什么提取条件吗?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提取。可以提取的话,德宏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是多少,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下面和省呗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8德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德宏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二手房、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私房等;

2、建造是指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建房、集资建房;

3、翻建是指对自住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房屋;

4、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如对房屋主体结构墙、柱、梁、板给排水工程大面积改造),另:(装修、装饰等行为不可以提取)。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住房贷款一次性结清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是指住房贷款期间,未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待还清住房贷款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的;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是指住房贷款期间,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三)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合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职工调离本州行政区域内的;

(五)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六)出境定居的(含: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重大疾病及遭受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的。

(九)困难家庭子女考取大学的。


二、德宏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管理核心受理人员进行审核(验证原件);

3、具备条件的申请人给予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或销户表;

4、申请人填表加盖单位印鉴章后交管理核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管理核心人员审批,出具对应提取单据;

6、申请人持核心开具的支付款凭证三日内必须到指定的受托银行办理。

职工申请提取委托办理的,还应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材料:

1、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

2、委托家庭同户成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家庭同户成员户口本或者公安机关证明;

3、委托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并经单位盖章)、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德宏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但只能按职工上年余额的70%提取,并且提取数额不得低于5000元。

2、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合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调离本州行政区域的、出境定居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计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


四、德宏公积金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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