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营口公积金如何提取?提取额度有多少?流程怎样?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20 浏览量:6243

营口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提取?提取额度又有多少?带着这些疑惑,和省呗小编一起来找答案吧!


2018营口公积金提取.jpg



一、营口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成员工资收入15%的;

(七)户口迁出我市、非我市常住户口或我市农业户口的职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下岗、失业、买断工龄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九)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第(一)、(五)、(九)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依照第(二)、(三)、(四)、(七)、(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凭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向公积金审批机关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营口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填写《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持相关资料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职工提出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相关资料予以核实后,加盖单位在公积金核心预留印鉴。


(二) 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资料到公积金审批机关办理审批。


(三) 公积金审批机关审批同意后,在《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印鉴,出具《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委托付款专用凭证》,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以上凭证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划转或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三、营口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位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时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清还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取额不得超过偿还贷额。

3.商业贷款一次性清还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取额不得超过偿还贷款余额。

4.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情况提取公积金业务,不得超过购买自有住房的费用。

注:以上提取要留足上一年度一年的住房公积金的存储额


延伸阅读:

【版权声明】 本文为网络综合整理文章,若有权属异议请联系我们。您可以通过官网(www.shengbeitech.com)下方“联系我们”页面,与我们取得联系。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