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淮北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多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20 浏览量:6580
大家知道淮北公积金有什么提取条件吗?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是多少,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下面和省呗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淮北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不在淮北就业或户口迁出淮北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偿还自住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周年,且未再就业的;
(八)享受城市较低生活保障的;
(九)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也可同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可提取居住同一套房屋的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款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书面同意,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在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淮北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到原单位或公积金中心领取并填写《淮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初审后加盖原单位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持经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是否准予提取。不准提取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同时退回申请证明材料;准予提取的,《申请表》经公积金中心审批盖章后,退回提取人一联回单,交本单位财务部门。
3、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审批盖章的《申请表》后,由银行业务人员复核。银行复核无误后,公积金中心财务部门办理相关转帐手续
注:上述第3步中到受托银行的办理步骤不需申请人亲自办理,申请人只须在《申请表》上正确填写本人的银行储蓄存折账号即可
二、淮北公积金提取额度
1、已退休职工
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养老等方面,所以离退休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2、已调到外地工作在原单位缴存的
职工调离或户口迁出淮北市行政区域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职工超出了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管理范围,因此,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职工的公积金账户。
3、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出境定居,在这种情况下,职工超出了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管理范围,因此,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本项仅限于职工出境定居,如果职工只是到外国临时工作、出国进修、学习等而非长期定居,都不符合本项规定,不得提取。
4、享受低保的职工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按照有关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6、偿还住房贷款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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