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2018大连出现这些情况将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11 浏览量:7873

公积金贷款优势是比较大,但相对应的,也有一定的办理流程与要求条件。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料显示,大连市公积金使用率还是比较高的,公积金作为一项单位福利,在职工购房时确实能起到重要作用,低于商贷的利率必然能节省职工的还贷成本。不过遇到这些情况,在大连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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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的房屋不符合贷款要求

1、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这里提到的自住住房,指的是住宅产权性质的房屋,若购买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商办类项目,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注意:如果自己不确定房屋是否属于正常住宅性质,可以携带房产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进行核查,工作人员会告知是否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2、对于公积金贷款来说,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且最多贷款30年,因此1987年以前的房屋是一定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如果想购买1987年以前的二手房,那么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不符合要求


1、公积金贷款额有上限,单身购房者买一手房和二手房最高可贷45万元;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买一手房和二手房最多可贷70万元。如果购买房屋需要贷款的数额高于公积金贷款上限,则公积金贷款就不适合了。


2、如果已经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宅,但是还未还清贷款,那么则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清贷款后才可以继续申请第二套。


三、公积金账户不符合贷款要求


1、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在大连全部行政区域内任意网点开户并缴存,连续缴存满3个月;


2、开户满90天,从最后一个汇缴月开始计算3个月内没有超过65天断缴公积金;


3、目前在正常缴存状态;


4、二年内无连续3次累计6次征信不良记录;


以上四项条件如果有一项不满足,则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征信情况不良


征信不良的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会批贷的。其他形式贷款对于征信都有很严格的考核,因此购房者要在这两方面格外注意。


如果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又正常缴纳了公积金,可以在购房后通过相关流程提取公积金余额用来还贷,减轻贷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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