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成都公积金异地贷款如何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07 浏览量:7831

成都的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怎么办理的吗?要满足何种条件能申请贷款?能申请多少贷款?别着急,省呗小编告诉你!


一、满足何种条件可申请成都市异地公积金贷款?

 

1、关于异地贷款的认定

异地贷款是指具有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关于连续正常缴存的认定

连续正常缴存是指缴存单位应当按时逐月,将为职工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帐户内。


职工申请异地贷款时,如其单位未按时逐月汇缴公积金的,或补缴公积金的,或未将为职工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公积金一并汇缴的,均认定为非连续正常缴存。 


3、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的认定

职工申请异地贷款时,已在异地中心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的,成都中心不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二、对于贷款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1、关于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认定

职工申请异地贷款时,在异地中心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含公转商贷款余额、商转公贷款余额),视同有公积金贷款余额,成都中心不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2、关于缴存余额与缴存时间系数的认定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其中,异地贷款缴存时间系数统一为0.5;异地中心缴存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补充公积金,一并纳入缴存余额计算。


三、关于公积金缴存证明的认定

    

职工申请异地贷款时,需提供异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近6个月的缴存使用明细。成都中心贷款复核岗人员应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成都中心仅向在本中心缴存公积金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公转商贷款余额)的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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