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明细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09 浏览量:5280

大家都知道,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一般来讲,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都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可以申请。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条件要求,希望能够帮助到到大家。更多关于公积金的资讯,欢迎关注省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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