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20 浏览量:14403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有些人一直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具体的却不知道公积金如何提取?今天省呗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鞍山公积金提取条件、鞍山公积金提取流程、鞍山公积金提取额度以及提取时间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鞍山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欠缴单位应为职工补齐以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国定居或者去港、澳、台定居的;

(四)非鞍山常住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鞍山未就业的;

(五)调往外省、市工作并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六)死亡的职工,具有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核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八)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


二、鞍山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单位财务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到缴存公积金办事处统一办理。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下述步骤办理: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职工的提取原因和手续进行初审;

(2)经单位初审,为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职工本人填写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项目,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单位财务人员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提供给缴存公积金的办事处;

(4)办事处接到单位申请后进行仔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财务人员。不准予提取的,要说明原因;

(5)办事处将已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受理审批后入账,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签章确认,转账到提取人单位账户;

(6)职工到单位领取公积金,并在办事处为单位打印的提取明细单上签字确认。


3、持有“住房公积金存储证”的职工,满二年后,本人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存储证”上标明的缴存银行办理提取。


三、鞍山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商品房提取额度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下发日期前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2.购买二手房提取额度为《房屋产权证》下发日期前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3.偿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上年缴存额的50%

4.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医药费自付部分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一低保户内所有缴存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实际领取低保总额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去港、澳、台定居的;

  4.非本市常住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未就业的;

  5.调往外省、市工作并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死亡的职工具有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四、鞍山公积金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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