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漯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9 浏览量:16360

相信肯定有不少漯河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还不是很了解,比如漯河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以及额度什么的。下面省呗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大家有所帮助。 


2018漯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漯河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离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漯河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户口迁出漯河行政区域的;

6、到高校上学的;

7、领取较低生活保障金的。

(四) 农业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2、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 出境定居的;

(六)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 职工在本省各省辖市行政区域之间工作调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

(八)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九)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一)、(六)、(八)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可提取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漯河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核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心或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核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核心或管理部向职工开具支票办理提取。


三、漯河公积金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市行政区域常驻户口或农业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二年的;

  (5).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6).到高校上学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出境定居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一次性提取申请前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本人及配偶可在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一次性办理提取,也可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但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职因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的部分。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的部分。

4、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按以下方式计算: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夫妻工资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数。

5、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核心或管理部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四、漯河公积金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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