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楚雄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9 浏览量:6144

楚雄的小伙伴们,你们知道楚雄公积金有什么提取条件吗?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提取。可以提取的话,楚雄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是多少,楚雄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下面和省呗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8楚雄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楚雄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尾款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楚雄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楚雄州职工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二)单位对审批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印章;

(三)管理核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持管理核心开具的核准及支款单据到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五)所有提取业务的资金必须经过单位或个人账户转账支取,不得直接提取现金。

(六)所有提取业务必须由职工本人或委托所在单位指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到管理核心申办,不得随意交给其他人员办理。


三、楚雄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时间须是在近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在一年内,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一次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部分,可提取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管理中心审批核准提取数额为职工申请办理提取时的实时缴存余额,而且提取总额不得超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总额。

2、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按规定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但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合计数。职工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当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可以足额清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3、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管理中心即可封存职工及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还贷过程中,职工、共同还款人不得以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调离州外、死亡等原因,对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销户提取,直至清偿所欠贷款本息之日止。

4、职工支付房租年租金超出家庭年工资总收入规定比例20%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申办一次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租金。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四、楚雄公积金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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