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7 浏览量:7380

公积金如今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甘孜州公积金提取条件、甘孜州公积金提取流程、甘孜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2018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甘孜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州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支付房租的,或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出境定居,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等情况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甘孜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职工退休、死亡、调出本州、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境外定居、被判刑、按年提取偿还住房贷款等情况的提取。由职工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员核实后,填写《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由单位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单位经办人员向所属管理部申请,经所属管理部受理、核实、审批后办理支取。


2、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付房租,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等情况的提取。缴存人(或授权委托人)凭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所属管理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初审并核定提取金额,填写《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送所属管理部复核审批办理提取。


3、同一管理部需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凭证明材料向所属管理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初审并核定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额度后,填写《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经配偶双方签字,申请职工将申请表交本人及配偶单位签字盖章后,送所属管理部复核审批办理提取。

4、不同管理部需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凭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配偶签署的委托授权书、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属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提取。


三、甘孜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不超过申请之日前12个月缴存额的80%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提取,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次年继续提取应间隔12个月。

4.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

5.职工或配偶、子女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全部提取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职工调出本州行政区域的。


  6.职工被判刑的


四、甘孜州公积金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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