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濮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6 浏览量:10016

濮阳的小伙伴们,你们知道濮阳公积金有什么提取条件吗?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提取。可以提取的话,濮阳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是多少,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下面和省呗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8濮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濮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满三年未重新就业的;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本人、配偶和无经济来源子女身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经查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住房或者偿还购房贷款以及支付房租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且同时在管理核心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濮阳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凭提取凭证和《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到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应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


三、濮阳公积金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满三年未重新就业的;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6、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被批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


四、濮阳公积金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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