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公积金新政:认房又认贷 每缴存1年可贷10万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9-14 浏览量:4463

2018年9月13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新政。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从此前的“只认房”升级成“认房又认贷”,只要在银行征信系统中有过贷款记录,均被认定为二套。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另外,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本次政策调整自2018年9月17日施行。在2018年9月17日前已提交贷款申请或已完成网签的,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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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二套房认定实施“认房又认贷”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按照新政,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这三种情况均按二套房政策贷款。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均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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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挂钩缴存年限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

公积金贷款新政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另外,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也就是说,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至14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至130万元。

同时,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具体通知内容,请到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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