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条件、流程、额度、还款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2 浏览量:12422

公积金如今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大连公积金贷款条件、大连公积金贷款流程、大连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以及期限、大连公积金贷款还款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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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连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一年以上(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

(二)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大连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除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建等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管理核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六)外地户口、本地农户借款人须提供联系人;

(七)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借款人办理担保或为抵押物办理保险的,还需办理相关手续。

管理核心对有下列行为的借款人予以贷款:

(一)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其开发单位须同管理核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二)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

(三)按房改政策购买现住公有住房;

(四)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或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如部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五)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贷款条件、贷款范围及办理程序等,按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执行。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职工的贷款条件、贷款范围及办理程序等,按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实施办法(试行)》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执行。


二、大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根据申请贷款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的手续。


2、管理核心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已做审批情况、历史贷款(含异地贷款)情况、购房情况、本次贷款申请情况、借款人自然情况、借款人征信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答复。


3、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由管理核心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所需贷款。其中购买售房单位(含开发单位)出售的房屋,由代办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购买存量房的,由代办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借款职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三、大连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

1、最高贷款额度规定

2、个人及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规定: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3、首付比例规定

4、按公式计算

贷款利率:

2016年度大连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注: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的基础上上浮10%。

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30年,且贷款期限加主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男职工为65周岁,女职工为60周岁)。


四、大连公积金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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