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临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条件、流程、额度、还款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2 浏览量:5884

公积金一直是很热门的民生话题,今天省呗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临夏公积金贷款条件、临夏公积金贷款流程、临夏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以及利率、临夏公积金贷款还款的相关内容。


2018临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jpg


一、临夏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在“核心”(或指定的受托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并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无欠缴、封存、缴存不规范等情况者。

3、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6、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夫妇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及住房状况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二、临夏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具体承办一般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那个受托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由那个房地产信贷部办理的原则。 


2、受托银行要协助“核心”做好贷前调查、项目风险评估及贷时审查工作。受托银行对“核心”批准的贷款项目有否决权,但不得向“核心”批准以外的个人发放政策性贷款。


3、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协议》、属购房(未获得住房产权证)的还须签订(购房权益抵押书)。担保单位出具《贷款担保书》,作为贷款合同附件。 


4、经审查同意后的住房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的支付,购房的以转帐支付的方式支付给房屋出售人;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直接支付给借款人。


三、临夏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单身职工40万元,双职工50万元;

  2、商品房期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70%;

  3、经济适用房、单位自建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80%;

  4、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评估价的70%;

  5、商转公贷款不得超出购买自住住房总金额(或评估金额)的70%且不得超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的银行贷款余额;

  6、其他房产抵押购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且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

  7、拆迁安置户在计算可贷款最高限额时,其购房总金额应扣除拆迁安置补偿部分金额;

  8、以符合条件的有价证券(指财政部发行的凭证式国债、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作质押,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押有价证劵票面价值的90%;

  9、贷款额度不超过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

  10、贷款的月还款本息不得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收入的50%。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长于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职工离退休后不得申请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临夏公积金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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