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临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20 浏览量:18495

公积金一直是很热门的民生话题,今天省呗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临沂公积金提取条件、临沂公积金提取流程、临沂公积金提取额度的相关内容。


2018临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临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或户口在临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临沂城镇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依照《继承法》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因工作调动,原则上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原工作单位经办人员到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特殊情况下,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新工作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公积金核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或根据职工实际情况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提取条件且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或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建、大修商住两用房及偿还商住两用房贷款本息的;

(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但销户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且符合销户条件时,本单位如有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若放弃单位未缴的住房公积金,须签订《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弃权书》。


根据建设部门关于房屋修缮范围的规定,房屋翻建是将房屋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房屋大修是指房屋严重损坏、对房屋承重结构实施部分拆换、加固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工程。


二、临沂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填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3、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公积金中心留存。


三、临沂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以百元整数为单位。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4、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6、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全额提取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员

  2、死亡或宣告死亡人员的继承人

  3、失业、下岗人员

  4、离、退休人员

  5、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非本省户口的职工调动到外省工作

  7、出境定居人员


四、临沂公积金提取时间

临沂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自购房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购买二手房,自《房地产买卖契约》签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施工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4、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必须是在正常还贷6个月之后;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全部还清时除外)。

临沂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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