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3 浏览量:6536

肯定有很多人至今对巴州公积金提取各方面的事情还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一问题,省呗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巴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公积金提取额度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2018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巴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巴州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一)在各专业银行办理住房贷款满一年、上年度单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达5000元的,方可申请办理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存储余额。按此条件每年还贷满一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本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足以偿还贷款余额的,方可申请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存储余额,用于一次性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巴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并出具情况属实的提取证明;

(二)单位财务人员或提取人持相应提取凭证到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

(三)各县、市管理部审核-支付住房公积金


三、巴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偿还个人购买或建造自住房屋贷款本息,根据购建、大修资金需要及公积金账面余额确定提取额度。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大病就医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巴州公积金提取时间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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