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条件、流程、额度、还款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09 浏览量:19547

现如今,房价一直是居高不下,购房压力非常大,所以很多人会选择贷款买房。贷款买房,很多人就会选择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有着利率低等优点。但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面省呗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这几方面的攻略。


2018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jpg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向管理核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暂住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本数,下同)以上。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四)商品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手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40%;建修房自筹资金不少于建修房总额的50%。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良好。

(六)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南京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确定

1、商品房、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配偶方为军官的,配偶方则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其贷款额度。

3、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分别按照可贷公式进行计算: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4、借款人配偶方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华东石油管理部、监狱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则根据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贷款证明,确定其贷款额度。配偶方为军官的,在出具军官证后,其贷款额度可视为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注意:在同时满足其他可贷额度条件的情况下,取最小值作为最终可贷额度。


南京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年龄按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

1、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2、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2.75%;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3.25%


南京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

借款人可自由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经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变更。

1、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从贷款的次月开始,于每月14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中。

归还公积金贷款可以采取委托提取或柜面转账提取的方式。委托提取还贷可采取逐年或逐月提取的方式。

南京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

1、提前归还贷款,需提前5个有效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部分贷款本金。

2、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如需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3、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贷款(各贷款银行负责办理)。

4、现金提前还款一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


三、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提出申请;

(2)受委托银行依据委托贷款协议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规范,建立与借款人的面谈制度,查询并打印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3)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借款人的身份、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公积金缴存情况、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房屋的完好性、权利状况等逐笔进行贷前调查。

(4)受委托银行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2.资料审查。

(1)受委托银行审阅借款人提供的借款资料,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确定担保方式,计算实际可贷额度,商定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

(2)贷前调查完结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用于归还贷款,如需公证,通知借款人办理公证手续。

(3)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的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录入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并发放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及借款合同文本。

(4)受委托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应优先提供公积金贷款。

3.受委托银行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借款合同文本指定的区域中,同时指导借款人及配偶、其他共有产权人在贷款文本和相关合同的相应位置签字。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应到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盖担保章,付清房款差额并在补充付款证明上盖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担保章后,将手续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

(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办理过户的,直接将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加所购房抵押担保方式的,到担保机构盖担保章,并在付款证明上盖担保机构担保章。

4.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后的所有贷款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批。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机构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应及时督促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及时执管《房屋他项权证》。


延伸阅读:

【版权声明】 本文为网络综合整理文章,若有权属异议请联系我们。您可以通过官网(www.shengbeitech.com)下方“联系我们”页面,与我们取得联系。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