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茂名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条件、流程、额度、还款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04 浏览量:8626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以下是茂名公积金贷款条件、茂名公积金贷款流程、茂名公积金贷款额度、茂名公积金贷款还款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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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茂名公积金提取条件


贷款的对象,只限于参储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刚参加工作的可宽限到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购买自住住房的干部、职工。

干部、职工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或临时居住证明;

(二)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

(三) 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 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合同或协议上的买受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 个人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需交全部价款的20%;

(六) 有管理核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七) 

借款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得申请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因改善自住住房条件需再次贷款的,可在贷款还清之后申请;

(八)对有贷款逾期3期以上记录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还清贷款后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可再次申请贷款。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管理核心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二)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银行统发工资存折、银行代发工资存折;

(三)真实、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

(四)抵押物或质物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五)实行第三方财产抵押或质押、保证担保的,签订的抵押或质押合同应提供所有处分权人当面签字的有效材料;

(六)住房公积金凭证或住房公积金存折;

(七)婚姻状况证明;

(八)交付购房款的发票。


二、茂名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实际贷款数额按以下五种计算方式综合确定:

(一)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30%(还贷能力系数)×12(月)×贷款年限;

(二)贷款额度较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以申请贷款时月缴存公积金额为测算依据);

(三)不高于所购房屋销售价或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的80%;

(四)用住房公积金单一质押担保,贷款额不得高于签订质押合同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五)每个家庭每次贷款较高限额18万元。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具体年限由管理核心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其工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三、茂名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

申请审批:借款人提交赁款资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立即审批。

步骤二:

签订合同: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步骤三:

抵押登记:借款人到房产局窗口办理抵押登记

步骤四:

通知放款:中心收到房屋低押的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通知银行放款。

步骤五:

结清贷款:借款人将还清证明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注销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四、茂名公积金贷款还款

(1)等额本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同时偿还当月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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