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条件、流程、额度、还款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04 浏览量:13467

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了我们工作的福利之一,单位每个月都会按照1:1的比例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用途很广,比如买房时,可以公积金贷款。下面,省呗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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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规定在东莞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没有欠缴、被封存住房公积金;

(二)借款人属购房的,自筹资金须达到购房款的30%以上,与售房单位签订了购房合同或协议;

(三)借款人属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住房必须具有合法证件并手续齐全;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五)提供资产作抵押或有价证券(指债券、存款单等)质押;

(六)管理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

目前东莞利率【1-5年(含5年)为4%;5年以上为4.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并且,装修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购买二手房或一手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一手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且属于首套自住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装修贷款额度最高为15万元,且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3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同时,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三、东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管理核心申请贷款,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市有关部门批准的房屋建造、翻建、大修的批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明文件;

(二)借款人和有关家庭成员身份证、关系证明的证书;

(三)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所在单位出具的有稳定收入的资信证明;

(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如借款人只计本人贷款额度,则不需提供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


2、管理核心对借款人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审查合格后,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持准予贷款通知书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并在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个人帐户。

第十四条 


4、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由受托银行采用转帐方式,直接支付给售房单位;借款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贷金额,则由受托银行划入借款人提供的个人帐户内。


四、东莞公积金贷款还款


(1)还款能力要求。职工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收款还款账户特别要求。一是申请人借款款项必须划入以出卖方(或经公证部门证明出卖方委托的被委托人)名义开的银行账户内,不得划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装修自住商品房、商转公贷款除外)。二是还款账户、收款账户须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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