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触碰这些情况会让你丧失广州公积金贷款资格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11 浏览量:3417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有的时候因为我们的粗心大意,会出现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小心了!触碰这些情况会让你丧失广州公积金贷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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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况下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办公用房、厂房、商业用房、车库等)及低密度商品住房(建筑容积率低于1.0);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什么情况下公积金贷款资格受限?

 

1.五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五年后方可申请。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良诚信记录消失后(五年)方可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五年后方可申请。


 

2.两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两年后方可申请。


3.征信报告正常后方可申请

 

(1)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注销卡后,个人信用报告更新后方可申请。


(2)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或经其他途径证实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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