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个公积金账户如何在重庆办理公积金贷款?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08 浏览量:3709
有的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同时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那么当他们要贷款买房时,应该怎么办呢?有多个公积金账户如何在重庆办理公积金贷款?
对于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若职工在职的,且至少有一个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可办理个人账户合并。若离职的职工,需要个人账户都已调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才可以办理个人账户的合并。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如何办理?
1、办理条件: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至少有一个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
2、受理地点
1)主城区: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3、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4、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2)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合并手续后,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凭证》两联,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
二、离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如何办理?
1、办理条件: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个人账户均已调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
2、受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也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
3、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4、办理程序:
1)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一联到分中心(办事处)办理;职工能够提供从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调出凭证》、与原调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原调出单位缴存社保的证明等任意一项材料的,不再需要原调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2)分中心(办事处)在办理合并手续后,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凭证》两联,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职工核对留存。
三、无法提供相应资料怎么办?
1、职工无法提供相应资料,且无法在社保部门打印社保证明的,可由职工本人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在原调出单位的社保缴存情况,分中心(办事处)按照职工现场查询到的社保缴存信息填写《职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职工本人、分中心(办事处)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分中心(办事处)业务专用章后,可作为多账户职工合并证明资料。
2、职工无法提供相应资料,且无法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社保缴存情况的,须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分中心(办事处)前台核实办理,分中心(办事处)前台经办人员进行现场询问,填写《职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职工本人及中心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分中心(办事处)业务专用章后,可作为多账户职工合并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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