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告诉你 使用公积金别忽略这些!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06 浏览量:3151
办理公积金贷款不但要了解目前的贷款政策,还要对其中涉及到的细节格外注意。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可以收藏啦!
一、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慎提公积金余额
大家都知道,公积金不但可以用来贷款,满足条件还可以提取账户余额。如租房、翻新旧居、重大疾病等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但如果你接下来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那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尽量不要提取,因为贷款决定公积金贷款金额的一项重要指标就是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如果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最高可贷款数额为账户余额的15倍,如果是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
二、公积金提前还贷不用担心违约金
办理商业贷款如果提前还贷,很多银行有征收违约金的规定。但办理公积金贷款无需担心,公积金提前还贷没有征收违约金一说,如果你确实资金充裕又不想有债务压身,完全可以提前还贷。
需要注意办理公积金提前还贷需要避开每月的7号、8号、17号、18号、27号、28号,因为这些日子是公积金的还款日及记账日,无法办理提前还贷。
三、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完贷记得撤押
公积金贷款还完不是最终目的,还完后去交易中心撤押才是终点。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四、保存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