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湘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20 浏览量:5703

现如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下面省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湘西公积金提取条件、湘西公积金提取流程、湘西公积金提取额度。


2018湘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jpg


一、湘西公积金提取条件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1、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存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一份

6、代理提取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理提取委托书。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3、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存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工、建、农);

5、《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一份

6、代理提取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理提取委托书。

(三)单位改制、撤销后未再就业的;

1、单位改制、撤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缴存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工、建、农);

6、《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一份

7、代理提取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理提取委托书。

(四)出境定居的或工作、户口关系转出本州的;

1、出境定居的提供《外籍护照》或《外国人永远居留证》(即绿卡)。工作、户口关系转出本州的,提供调令或工资、户口迁出证明;

2、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

核心所属、省属企业干部在本系统内交流并调出自治州的,单位相关文件可代替调令。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存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工、建、农);

5、《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一份

6、代理提取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理提取委托书。

(五)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缴存人死亡证明指医院(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被宣告死亡证明书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无医院(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被宣告死亡证明书或户口注销证明的,由原缴存人所在单位证明。

缴存人的合法继承人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没有合法证明的应由公安部门证明,受遗赠人或受遗赠权应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法院判决证明。

3、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缴存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工、建、农);

6、《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一份

7、代理提取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理提取委托书。

以上五种情况提取公积金,在核心有贷款的偿清贷款后可提取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予以销户。


二、湘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流程步骤

1.受理申请→2.资料初审→3.调查→4.审批→5.资金转账。

二、流程简介

1、受理申请:管理部向提取人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提取对象、条件、额度、流程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提交申请资料并领取《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初审:初审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对复印资料签名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属于销户提取的,只需要初审就可以直接办理(如果对缴存人提供的资料有疑问,调查核实后再予以办理);需要调查的提取资料,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调查人员意见再审核《申请(审批)表》,提出提取金额初步意见;

3、调查:调查人员对申请人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特殊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4、审批:管理部负责人签定审批意见;

5、资金转账:财务人员将提取金额转账到提取人指定的账户上。


三、湘西公积金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合同、单位改制、出境定居或工作、户口关系转出本地区,职工死亡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部分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不超过本人公积金余额的70%;

  2、不超过购、建、大修房总价;

  3、本人提取额未超过购、建、大修房总价的,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除另需一套相同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


  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申请人按年提取,提取的额度不超过房屋租赁合同中上年度租金总额及本人公积金余额的70%。


  提取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款本息的

  1、半年提取的,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前半个年度所偿还的贷款本息,并且不超过本人及配偶(含共同借款人)前半个年度所缴存的公积金总额。

  2、结清提取的,提取的金额不超过贷款余额,并且不超过本人及配偶(含共同借款人)公积金余额的70%,不足部分,申请人用现金偿还。


  特殊情况提取提取的原则及额度:

  1、公积金缴存余额在5000元以上;

  2、在中心无贷款;

  3、不超过公积金余额的70%。


四、湘西公积金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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